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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鹿大补丸广告严重违法被通报
  •   大河健康网记者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避免人民群众受违法广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的河南省部分发布的51条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2014年12月16日至2015年2月27日)予以公告。

      同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对在本辖区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发现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据大河健康网记者了解,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鹿大补丸广告群众,违法情节严重,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开点名通报。

      大河健康网记者了解到, 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位于西丰县西丰镇解放168号,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曾是国内赫赫有名的西丰中药厂,该厂始建于1962年,坐落于索有鹿城之称的铁岭市西丰县。金丹药业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资源,数十年来一直致力于鹿茸、人参制品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事业,为全力推动医药事业的现代化进程做着不懈的努力。目前,公司已形成了7个剂型86余个品种的中成药产品结构,产品科技含量高,疗效确切可靠,并且均已成为国家准字号药品。其中,由公司独家研发并生产的参鹿膏、全鹿大补丸、茸血补脑液、肾石通颗粒、筋骨丸等已成为国家中药品种,投入市场以来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在全国市场多年畅销不衰。与此同时,面对国内外医药行业及市场的严峻竞争形势,金丹药业大力实施了管理创新战略,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内涵,秉承“诚信做好药,诚信为人民”的企业,“科技领先铸国药金牌,以人为本献一片“的经营,逐渐提高团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竞净力,使企业在药品的研发、生产及新市场的拓展中成绩斐然! 21世纪的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将继续以人类健康为已任,与时俱进,为创造现代化的中国中成药名牌企业而努力奋斗!

      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鹿大补丸介绍如下:

      【药品名称】全鹿大补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213

      【作用类别】本品为虚证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补血填精,益气固本。用于头眩耳鸣,,身体衰弱,气血双亏。

      【用法用量】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禁忌】孕妇禁用。

      【规格】6克5袋2小盒

      【有 效 期】三年

      【生产单位】 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