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藥危害猛于虎。當前,以「藥食同源」的名頭生産、銷售假藥,忽悠消費者,危害其生命健康安全,破壞藥品市場正常秩序的案件頻發。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2013年11月以來,辦理的藥品、食品(保健品)領域生産、銷售假藥類案件就有9件28人,批准20人。
據該院偵監科檢察官李威介紹,犯罪制售假藥往往瞄準中老年患者,宣稱所賣産品是食品、保健品或無副作用的純中藥製劑。實際上,制藥過程中,犯罪往往混搭,不僅添加了國家明令的西藥成分,還摻入了廉價的中藥粉末,消費者單純從産品外包裝、氣味等方面,根本判斷不出是食品還是藥品。
「犯罪多結夥作案,有自己的生産或生産線,分工細緻明確,還有招商電話、‘400’熱線售後服務電話,令消費者難辨。」李威説,網也助長了制售假藥犯罪的囂張氣焰,如該院辦理的吉志達生産、銷售假藥案,專門有客服人員在食品商務網、保健品網等網站發佈招商廣告和産品銷售信息。
該院偵監科副科長張傑認為,該類案件之所以頻發,首先是相關機制不健全。目前,相關部門對藥品銷售資質審查和藥品來源的監督機制還不完善,犯罪經常跨地域流竄作案,藥監部門執法權有限,監管不到位。由於保健品行業市場準入條件低,尚未實行保健食品登記銷售,只需食品銷售許可證,大量保健品商行打著保健食品的旗號,以「藥食同源」的名義推銷藥品,誘使患者上當。
「假藥成本低、利潤空間大,是另一個重要原因。」張傑説,正規藥品和假藥的差價明顯,豐厚的差價利潤和藥品市場需求巨大的雙重誘惑下,不惜鋌而走險。如該院辦理的洪偉銷售假藥案中,洪偉利用其保健食品商行銷售降糖假藥,進價80元一盒,售價380元一盒,利差近5倍。
「此外,犯罪僥倖心理強烈。」張傑説,有些犯罪認為自己銷售的藥品雖然摻了假,但只要沒出大問題就不是犯罪,就不會受到法律制裁。然而實際上,此類藥品雖不會致命,但容易導致患者貽誤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據張傑介紹,絕大多數中老年人人防範意識、甄別能力較差。他們因病求藥心切,但對藥理知識和法律法規缺乏認知,對藥品、食品、保健品、「中藥製劑」等難以甄別。同時,假藥比正規藥品便宜,有些假藥倣強,足以亂真,又被肆意誇大了功效,患者及家人往往因貪圖便宜、疏于防範而上當。
在銷售途徑方面,張傑認為,相關部門對網個體銷售、代購、「海淘」等主體資質無審核,缺乏日常監管,致使網成為假藥、處方藥流通的「黑市」。
該院副檢察長丁宏偉建議,工商、藥監、海關、進出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等單位應加強協調溝通,完善執法聯動機制,形成打擊合力;探索跨區域合作模式,對整個生産、銷售假藥網進行集團式打擊;完善藥品銷售管理機制,嚴格藥品銷售資質審批,監控藥品來源渠道,規範網電商行業準入制度;設立熱線、舉報電話,對涉嫌保健食品誇大宣傳的投訴、舉報,及時核查反饋,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在中老年群體中,加大藥品、保健品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引導其增強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