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建立一个模式和落实两个责任”为总体要求,按照“一年试点、二年推广、三年见成效”的总体规划,采取“整治促进、典型示范、分步推进、社会共治”的方式,探索总结经验,逐年深化提高,促进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形成市场承担主体责任、实施风险监管、社会齐抓共管的化妆品安全治理新模式。工作任务分三年实施:2017年全面启动试点。每市选择一个以上县(区)开展试点,完成10个以上示范店创建;在各市局申报的基础上,全省建成一条以上示范街。2018年全面开展创建。每市建成一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达到县(区)全覆盖,示范创建基本成型。2019年,全面推进创建。每市建成一个示范区,每县建成一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实现乡镇全覆盖,示范创建初显成效。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示范创建与安全专项整治、风险分级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相结合,营造示范创建,在整治中促进规范,在规范中创建示范。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试点单位名单,10月15日前报送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化妆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建立一个模式和落实两个责任”为总体要求,按照“一年试点、二年推广、三年见成效”的总体规划,采取“整治促进、典型示范、分步推进、社会共治”的方式,探索总结经验,逐年深化提高,促进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形成市场承担主体责任、实施风险监管、社会齐抓共管的化妆品安全治理新模式。工作任务分三年实施:2017年全面启动试点。每市选择一个以上县(区)开展试点,完成10个以上示范店创建;在各市局申报的基础上,全省建成一条以上示范街。2018年全面开展创建。每市建成一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达到县(区)全覆盖,示范创建基本成型。2019年,全面推进创建。每市建成一个示范区,每县建成一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实现乡镇全覆盖,示范创建初显成效。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示范创建与安全专项整治、风险分级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相结合,营造示范创建,在整治中促进规范,在规范中创建示范。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试点单位名单,10月15日前报送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企业自建、指导的总体工作思,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的原则,以三年时间为建设周期,指导企业在实现纸质记录可追溯的基础上,利用二维码等现代化手段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2017年,指导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重点经营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下建立和完善产品追溯制度,采用纸质记录实现可追溯;并在此基础上,每市选择1~2家生产企业开展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试点。2018年,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实现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全覆盖;每市选择10家重点经营企业开展信息化追溯体系试点建设;指导零售企业采用纸质记录实现可追溯。2019年,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实现在产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全覆盖;30%重点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体系;继续深化、完善零售企业纸质化追溯体系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每市选取30家零售企业开展信息化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细则,指导各级各类企业实现纸质记录可追溯;2017年7月30日前报送试点企业名单;10月30日前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
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在总局总体框架要求下,按照“统一规划、标准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省局负责制定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市局负责组织开展风险级别评定。评定工作要根据监管事权和网格化监管划分原则开展,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企业定格在网格里,由网格负责人对所属网格内企业进行风险分级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水平,合理确定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它管理措施。各市局要制定操作程序,统一工作尺度,培训监管人员,确保一年时间完成首次评定。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
全面完成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换证工作。在此基础上指导企业初步建立以产品质量为核心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提高。2017年6月底前完成生产换证工作;各市局要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要求,对获证企业在许可后3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深入推进自查制度建立落实,指导企业建立自查制度,及时发现并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对未申请换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2017年7月1日后未申请换证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停产状态。
全面落实省局《推行食品药品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随机抽查制度设计,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对三个重点环节采取“双随机”抽查。第一季度,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第二、三季度完成45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抽查;第四季度对随机抽查工作进行总结。
省局负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种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品种抽验工作;市局负责经营环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抽验工作。各市局要按照《山西省2017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和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能部门,制定工作程序,针对经营环节质量安全易发、多发区域、品种和指标项目,创新抽检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各项国抽和省抽任务落实到位。
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省局组织领导、省食品药品检所具体实施、山医大公卫学院提供技术支持,按照风险管理原则,突破以往单纯组织专家会议的评价模式,通过对企业和市场调研、数据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2017年3月底前,对生产企业开展调研、分析,形成我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产业发展调研报告;2017年9月底前,通过对7年抽检监测数据的汇总统计,查找风险点,研判问题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形成产业安全风险研判报告;2017年12月底前,找准监管薄弱环节,探索精准、科学和系统的监管思和方法,提出基于行业整体质量风险的监管模式,形成保化监管模式创新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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