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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论
  •   平按:此篇自“伤肿”上残脱,篇目亦不可考。故自“黄帝曰”以下至“痛形”,谨依《素问》卷二第五《应象大论》补入。自“伤肿”以下至末,见《素问·应象大论》,又见《甲乙经》卷六第七,惟编次小异。

      编者按:此篇萧本原缺篇名及自篇首至“伤肿”一段,今自仁和寺本补齐。凡增补部分均以今本《素问》、《甲乙经》校勘,并依萧氏体例记于“

      之生,忽然而有,故谓之洪晃照片化也。化咸□已,□异百端,谓之变也,莫不皆以雄雌合成变化,故曰□□。

      编者按:“也”字《素问》无。注“故曰”后所缺二字,仁和寺本只剩前一字上部,略似“父”字,据谨拟作“父母”二字。

      两仪之□谓□神明。玄元曰:“天不走转,日月不能行,风不能燥,雨不能润,谁使之尔,谓之神明。”斯则之所不测,化以为神,通窈冥以忘知,镜七曜而为测,一也。人法天地,具有四肢百体,中有鉴物之灵,为神明二也。亦以和气,故得神而无初,故为府也。

      夫太极□生两仪,即有两,二气。二气之起,必有两仪之形,是即託形生气,积气成形,故积清阳以为天形,积浊阴以为地形。

      编者按:《素问》、《甲乙经》均作“阳杀阴藏”。注“阴生阳杀也”后,原衍一“之”字,今删,仁和寺本衍“之”字处甚多,均径删,不再举。

      清气□阳在上,浊气为阴在下。今浊阴脱虚,清阳下并,以其阳盛,所以飧泄也。清阳既虚,浊阴上并,以其阴盛,所以□胀飧泄也,食不化而出也。

      编者按;“祚”字,原钞右半部残,当为此字,《素问》、《甲乙经》均作“作”。“顺”,《素问》、《甲乙经》均作“从”。

      夫者,有名而无形也,所以数之可十,离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故有上下清浊、内外等,变化无穷也。内外者,脉内营气称为清阴,脉外卫气名为浊阳,是则阴清阳浊者也。言上下者,清阳为天,浊阴为地,是则阳清阴浊者也。彼说内外清浊,此言上下清浊也。是以谷入于胃,分为四道,出于上焦,剽悍行于分肉之间,日五十周□卫气也。起于中焦,并行于胃口,出上焦之后,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肺脉,行于经隧,化而为血,以奉生身,名曰营气;其卫气上行于□面,以资七窃,故曰清阳出上窍也。若以内外,则内者为清,外者为浊;若以上下,则上者为清,下者为浊,有此不同。浊者,别回肠下行,故曰浊出下窍也。

      编者按:注“五十周”后所缺一字,谨拟作“于”字。“起于中焦”,“起”字原残右半部,今据文义加。“隧”字残,据文义加。“下者为浊”,“者”字残,据文义加。“浊”,“阳”字疑衍。

      编者按:后“实”字,《素问》、《甲乙经》均作“归”字。注“虽”字后残缺一字,只余右半“刂”形,据文义似当为“同”字,待考。

      编者按:注“味”字,原钞残缺下半部;“精”字,右半上部残,均据文义补。“变为”二字,疑乃“为变”之误。

      编者按:“味”字之前,《素问》、《甲乙经》均有“阴”字;“气”字之前,均有“阳”字。注“于”字后所缺二字,原钞残,似“吐利”二字。

      夫之道,推之可万也。如五味是阴,味之厚薄亦是,故味之厚者,阴中之阴,味薄者,阴中之阳也。

      五气是阳,气之厚薄又是,故气之厚者,阳中之阳,气之薄者,阳中之阴也。上下、、吉凶、福祸等,皆然。

      编者按:“厚”字之后,《素问》、《甲乙经》均有“者”字。“薄为阳”,“阳”字原缺,谨据《素问》、《甲乙经》补。

      平按:“有五气”《素问》作“化五气”,《甲乙经》作“化为五气”。“喜”上,《素问》、《甲乙经》均有“生”字。

      平按:《素问》无“故曰”二字;此节以上有“伤阴,暴喜伤阳。厥气上行,满脉去形”十六字,《甲乙经》同。

      伤,过多也。冬寒,阴也。人于冬时,温衣热食,腠理开发,多取寒凉以快其志者,寒入腠理,腠理遂闭,内行脏腑,至春寒极,变为温病也。

      春风,阳也。春因腠理开发,风入腠闭,内行脏腑肠胃之中,至夏飧泄也。飧,水洗饭也,音孙,谓肠胃有风,水谷不化而出也。

      平按:自此以下《素问》有“帝曰:余闻上古”至“阳在外,阴之使也”一段,其文甚长,中间新校正所引《太素》及杨注甚多,当在今本所阙七卷中,惜不可考矣。

      损者,损于身;益者,益于病。若人能察同,去损益之病,则气和,无诸衰老,寿命无穷,与天地同极也。

      始衰时节,年四十也。六腑为阳气,五脏为阴气。人年四十,五脏阴气自半已衰,腠理始疏,颓落,发鬓颁白,行立之起,坐卧之居,日渐已衰也。

      人年六十,肾气衰,精气减,筋弛,故筋痿也。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为大气也,其气皆上于面而走空窍,其精阳气上于目而为睛,其别气走于耳而为听,其气上出于鼻而为臭,其浊气出于胃走唇舌而为味,今经脉、大气皆衰,故九窍不利。

      腰以上为阳,以居上也;腰以下为阴,以居下也。年六十者,精减阴痿,行步无力,即下虚上实也。神衰失守,故涕泣俱出。

      平按:“故同名异邪”句,《素问》作“故同出而名异耳”。注“方殊”,“方”字疑是“万”字之误。

      愚者观物,有足:目暗耳聋,则视听不足也;体重力衰,则身不足也;老者日衰,壮者日老,则寿不足也。智者观道,神清性明,故三有余也:视听日胜,则耳目有余也;身强体轻,则身有余也;年老反同乳子之形,年壮更益气色之理,则寿有余。

      守者,其神不扰,其性不秽。性不秽,故外邪不入;神不扰,故脏腑□内,与同道,与天地齐德,遂获有余无穷之寿也。故广成子语黄帝曰:“吾以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心无所知,神将自守,故人尽死,而我独存。”即其事也。斯乃理身之道也。

      夫天地者,形之大也。者,气之大也。大形而生万形,则大形以为父母,万形为子也。故大形有所不足而生,不可足也。故人头法天,则右耳目聪明不足也;手足法地,故左手足便强不足也。以其天阳不足西北,地阴不足东南故也。

      平按:《素问》“阳也”下有“阳者”二字;“并上”作“并于上,并于上”六字;“故上明”作“则上明”。

      非直左右虚处耳目手足有所不善,然左右俱感于邪,虚处独甚,今人患手足左甚,耳目右甚,即其事也。则天地有所不全,人法天地,何取可具其全。非直人有不全,皆尔,不可全也。故法天则地,中顺,居不得已,安于不足,是谓摄生之大妙。

      人头象天,故配天养头,使七窍俱美,同七曜之明也。足以象地,故使五①常安,同山岳双镇也。中身象于人事,人有五脏,余等有不具者,故象人事以养五脏,同真人。

      声色芳味如水,从外流于上之七窍,注入经川,溲后糟粕之水,从内出下二窍也。有本为“外注”,理亦相似。

      善者,谓上工善知声色形脉之候,妙识本标,故疗皮毛,能愈脏腑之病,亦疗脏腑,能除皮毛之疾。故病在皮毛,疗于皮毛;病在五脏,疗于五脏。或病浅而疗浅,或病深而疗深,或病浅而疗深,或病深而疗浅,皆愈者,斯为上智十全者也。今夫始入皮毛之浅,遂至五脏之深,上工疗之有十,五死五生者,以其两感故也。

      肝脏足厥阴脉实,肝腑胆足少阳脉虚,须泻厥阴以补少阳,即从阴引阳也。若少阳实,厥阴虚,须泻少阳以补厥阴,即从阳引阴也。余例准此。

      寸口之脉,过五十动,然后一代,谓之过;不满五十,谓之不及。见关格微病,得也。见微过而救人者,谓未病之病,疗十十全,故无危殆。

      按脉之道,先须识别五脏阴脉,六腑阳脉,亦须审量营气为浊,卫气为清,和两手各有寸、关、尺三部之别也。

      平按:“部候”,《素问》、《甲乙》作“部分”,别本亦作“部分”。注“和两手”,“和”字疑是“知”字传写之误。

      须看病人喘息迟急粗细,听病人音声,即知、皮毛肤肉、筋脉骨髓何者所苦,此谓听声而知者也。

      涩,所敕反,不滑也。人之两手,从关至鱼九分,为寸也;从关至尺一寸,为尺也;尺寸终始一寸九分,为尺寸也。凡按脉也者,按寸口得十二经脉之气,以知;又按尺部,得知。依此大经,竟无关部,关者,尺寸分处,关自无地。依秦越人,寸口为阳,得地九分;尺部为阴,得地一寸,尺寸终始一寸九分,亦无关地。云:“尺寸关三部各有一寸,三部之地合有三寸。”未知此言何所依据。王叔和、皇甫谧等各说不同,并有关地,既无依据,不可行用。但关部不得言无,然是尺寸分处,自无其地,脾脉在中,有病寄见尺寸两间,至下脉经之中,具定也。按脉之道,先别清浊,知部分,以次察声色,知病所苦所在,始按尺寸,观浮沉等四时之脉,以识病源也。

      平按:“所生”下,《素问》有“以治”二字,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知病所在,以治则无过。下无过二字,续此为句。”与此正合。注“尺寸分处”,袁刻作“寸尺分处”。

      此以诊候知病源已,然后命诸针艾汤药等法疗诸病者,必有祛疾服灵之福,定无夭年损伤之罪,以其善诊则无失也。

      夫物柔弱者,阳也;者,阴也。阴邪,流入阳经为病,是为阴经为本,阳经为标。疗其本者,疗于阴经,即阳病疗阴也。阳邪,准阴疗阳也,即阴病疗阳也。人二经,阴经若实,阳经必虚;阳经若实,阴经定虚。故阳虚病者宜泻阴,阴实病者宜补阳也。

      须定所病在气在血,各守血气病之别乡,泻乃用针刺去实血,补乃用针引气,引皮补已,纵皮闭门,使气不泄。掣,死曳反,引也。

      平按:“气虚”《甲乙》作“气实”。“掣”《素问》作“□”。注“纵皮”,“纵”字,袁刻作“从”。